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时不小心受到伤害,判断是10级,请问十残能损失多少钱?

2020-03-28 15:4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赔偿计算方式: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36097元÷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97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2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97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2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 十级伤残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计算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本人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伤残待遇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 你好! 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才能得到。
    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 申请方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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