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有社会保险,父亲刚发现癌症,农村户口能否申请低保

2020-03-28 16:3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低保申请申如下: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四)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五)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六)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七)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 城乡居民如何申请低保如下:  
    一、城市居民办理步骤:   
    1、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2、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3、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4、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5、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二、农村居民申请低保: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1、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3、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4、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 农保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村委会或乡镇农保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委会将相关材料经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上交到区县社保或农保经办机构。
    区县社保或农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由银行为新参保人员制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再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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