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们住宅小区原先有业委会,仅仅在开小区业主大会的步骤上沒有按规定开展大选小区业主意味着,如今小区在沒有举办小区业主大会和沒有向全体人员小区业主公示公告的状况下再次创立了筹备组和大选了新的小区业主意味着提前准备创立新的业委会。我想问一下这一合理合法吗?

2020-03-28 16:52: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业委会是一个家庭出一个人代表家庭参加选举。所以,不管的家庭中的谁都可以代表家庭参加会议并行使选举权,不一定要产权登记人参加。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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