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人营业执照和普通营业执照有什么区别?谢谢!

2020-03-28 17:55: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6、集体劳动争议还需要提供:申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含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 合伙企业注册与个人公司注册程序一样吗?  合伙企业注册程序  
    一、办理机构:  xx市工商局各分局注册登记处(科)。  
    二、登记管辖:  工商局各分局负责登记管辖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册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五、注册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核准通知书;  
    6.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7.法律规定须报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六、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咨询→领表→登记→领照;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七、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注册公司的程序  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登记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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