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企业也工作中了4年,在其中签了2份合同书,一个是1年的和3年的合同书,签过生产厂家沒有帮我合同书,,因为我不明白,2019.07.08年申请办理的诉讼,索取合同书和(3月)薪水,诉讼联络我讲生产厂家这里联络我讲帮我合同书,可是那么长期生产厂家一直沒有联络我讲帮我合同书,有時间限定吗?假如生产厂家一直托着不帮我合同书,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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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8 18:4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工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此之前要符合工伤赔偿的时效:
    1、工伤认定的期间为1年,自工伤发生之日起算,该期间没有中止等情形,是除斥期间(实打实计算,没有中断、重新计算时效的情况发生)。
    2、工伤发生1个月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申请工伤认定,超过1个月,在1年内,就有劳动者本人或者近亲属提出申请。
    3、工伤认定后,相关待遇事项的索赔时间,就以具体事项对待了,具体的不要超过情形后发生的一年内。
    4、如果过了1年的除斥期间,仍然可以诉至法院,法院在查明是因为何种原因导致工伤未能认定的,按过错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经济合同仲裁的调解是怎么样的:  
    1、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  
    2、仲裁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3、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责任、协议内容和费用的承担。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仲裁机关的印章。  
    4、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动履行。  
    5、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翻悔的,仲裁庭应进行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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