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次开庭审理刑事辩护律师叫我一次性副五万元赡养费也没有工作能力取出这么多

刑事辩护
2020-03-28 19:01: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如果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第二,建议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如果同时起诉要求财产分割的,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
    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父母无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可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对于抚养费,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
    法律法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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