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日才签房子预购合同书,已交30%订金,今日想退房流程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3-28 19:17: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提出退房,属违约行为。
    2.违约赔偿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议上写的定金不退,一般是指交付定金之后未付全款之前。但如果协议上关于退房只有这一处规定,自然对你有利。因为对方找不到要你多付违约金的依据。
    3.你说收到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发票是税务部门开的,表明购房手续已经基本完成,所有交易材料都已经上报。这种情况下提出退房,开发商会以蒙受巨大损失为由拒绝退房或狮子开大口要赔偿。
    4.如果你执意不要房子,可以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通过更改内册名字转让。如果有这个可能,宁可给开发商一点好处让房产脱手。
  • 退预付款需要看合同的约定内容,是否有关于定金和预付款的相关约定。如果签订的购车合同没有约定其他的违约责任,是可以退全款的。如果约定了违约责任,则遵守合同约定。预付款与定金不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因此,不能将预付款视同定金,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买方违约,则不返还定金。
  • 一,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 房产中介纠纷有两种解决途径!
    一、投诉:处理单位: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市场安全。市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二、诉讼通过正常的法院诉讼,判决手段解决矛盾,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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