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人,鼻子断了,鼻中隔断了,鼻子缝了八针,到目前为止已经做了32,000针,另一边已经手术了,但是手术后,鼻子有点弯曲,眼睛大一个小人现在不说自私还是公开,我该怎么办?那么被动等待?一般应该补偿多少?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3-28 20:0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未规定人身伤害的赔偿金额,但规定了赔偿标准,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具体要由双方根据实际损伤情况及当地的经济状况等综合确定。

      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标准细则建议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3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微伤,系行政处罚的范围。
    警方应当按照上述法律拘留处罚对方,否则无法体现法律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反对及惩罚。更无法体现法律对于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关于对方故意殴打你的情节,我认为难以认定为轻微,在你并未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仅仅是要离开,对方二话不说上来就使用凶器殴打你,所以,应当不属于情节轻微,
    你有权依法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承担因殴打你所给你导致的损失
    损失的赔偿原则,按照上述原则合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