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吵架的一方受到最初的轻伤,民事诉讼中找不到对方该怎么办?

2020-03-28 21:4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要被判刑的。和别人打架并将他人打成轻伤的,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应分别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或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另外,问题所说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是关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程序方面的规定,如果被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应处予什么样的刑罚,最终要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后依法进行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轻微伤害,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如果是伤害致人轻伤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被害人提出刑事和民事诉讼,需要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政处罚的就是由公安机关做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实可以申请进行调解,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受害人在不追究相应责任情况下可以不用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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