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外来工,从事电工作业,在早上上班途中被一辆外来工骑个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撞伤。 在医院检查结论是:腰1椎体爆裂骨折,约1/2。腰椎轻度退行性变。 医生要求手术治疗,手术费医药费等医生估计要五六万左右,在此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决定私了由造事方给本人三万五仟元,之后本人在医院向医生再三要求下不动手术进行保守性治疗,在住院治疗期间医药费花去一万五六仟元(不包括护理、生活等其它费用,单位也没任何补助),现已休息三个多月,而医生说要半年后才能上班。 本人在单位买了社保、医保、工商保,但本人在住院期间听领导说交通事故私了后就不能办工伤了,那本人的伤残补助就没希望了,现在严生活都成问题。象这样到底还能不能申报工伤请给予祥细回答。谢谢。

2018-09-16 07:3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申报,用人单位不进行申报的,劳动者自己或其近亲属可以亲自到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 您好! 1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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