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属于谁问题: 《婚姻法》第1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共同共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
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你朋友获得的房屋是在结婚前的,那么就属于个人的一方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