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月22日晚上,我的车停在停车位。 别人的方向盘撞到我的车后逃走了。 在那之后,我向警察通报了找到那辆车。 交通安全责任认定书制定了他的交通安全法第71条。 安全设施条例第92条。 迄今为止我一分钱也没有赔偿。 那里一直不露面接不上电话。 怎么办?

2020-03-29 01:46: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事故损失赔偿的依据。根据认定事故责任的大小,按百分比承担交通事故损失“总和”的多少。所谓“总和”,也包括您的损失。如果您投了保,保险公司会理赔。
    如果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赔偿,您将承担赔偿责任。您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有异议时,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如果对方起诉您,您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 车祸赔偿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责任有异议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无异议的,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不申请调解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可以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和相关赔偿标准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最后凭签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名字的协议书由交警部门制作《交通事故结案书》进行结案。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
    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一个过程,自被抓捕之日起,当事人被叫做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叫做被告,直到判决有罪后判决生效,才能叫罪犯,如果判决无罪就会释放,这个过程始终是个追究的过程。
  • 工伤不划分责任,如果认定是工伤,一切责任都是公司的。所以我建议你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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