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人们两地分居快2年,现在我想离异一,房屋,车辆,停车位,全是结婚后买的,全是写男性的姓名,二,我就是做业务流程的,储蓄卡上常常会有帐出出进进,我怎么才能在离异时我维护好我两地分居以后的资产呢?
2020-03-29 05:3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办理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
离婚
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
,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
夫妻财产
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
夫妻共同债务
,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
连带责任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再婚买房死后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1466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我咨询一下,我与男性全是二婚,男性有一男孩
婚后买房不管是写一方名字 或 是双方名字,都是属共同所有房产权,离婚房产应按平均分割,一人一半。 因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一方再婚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01:55
2345
婚后买的车子只有一人名的归谁
20360
2018年二婚有婚假吗
1900
怀向阳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01:44
2345
非婚同居就是事实婚姻吗
805
您好,是我一女,我对他不信赖,对自身没自信心,感觉非常累,要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和老公关联并不是非常好,长期性夫妻两地分居,但为了宝宝都没有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内蒙古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子女抚养费
5
离婚后得到的抚养权是永久的吗
抚养权
0
双胞胎孩子离婚怎么分配抚养权
抚养权
5
离婚后怎么争取小孩抚养权
抚养权
5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会怎么判
抚养权
0
离婚男女抚养权归谁
抚养权
0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曹县律师
成武县律师
单县律师
定陶区律师
东明县律师
巨野县律师
郓城县律师
鄄城县律师
牡丹区律师
济南律师
青岛律师
淄博律师
枣庄律师
东营律师
潍坊律师
烟台律师
威海律师
济宁律师
泰安律师
日照律师
德州律师
临沂律师
滨州律师
菏泽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