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资询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放开二胎代表什么意思?假如夫妇彼此都并不是独生子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放开二胎代表什么意思?假如夫妇彼此都并不是独生子,能够生二胎吗?

其它
2020-03-29 06:0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胎和二胎的关系,就在于该母体怀孕或生育的次数。

    “二孩”,指的是第二个孩子,是生育子女的个数。二孩,即为该夫妻生育的第二个子女。

    在日常生活中,习惯性地对育龄妇女第一次怀孕后生育的,被称为生育了第一胎;第二次怀孕生育的,就成了第二胎。
    在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精确地直接指向是“第一孩”、“第二孩”,而不称为“第一胎”、“第二胎”,其原因就在于一胎生下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也有可能生育出两个或三个甚至更多的孩子。
    因此,联系到目前实施的“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新政策,准确地说,这叫“两孩政策”而并非“两胎政策”。

  • 一、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一方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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