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在朋友超车时碰到横穿马路的电动车主死亡,这种情况会怎样处理,会承担什么样的结果,前期的葬礼费用需要自己垫付吗?车全部危险

2020-03-29 06:2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驾驶员醉驾就已经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
    (八)》的相关法律,事故肯定负全责并负责全部的赔偿,具体赔偿交警部门会有计算方法;再由于肇事方的故意延误而造成了受害者死亡,已经有故意杀人的嫌疑,至于证据指向方面还是需要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进行细致的收集和侦查才行。
      请注意这个车辆是在驾驶人醉驾的情况下发生事故的,也就是说驾驶人违法在先,按照惯例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理赔,具体保险公司参与赔偿与否还是要看具体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宜!
  •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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