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我出借我伯伯的闺女5万余元钱,贷款时间是10月9日至1月28日!借据是以在网上免费下载,贷款人亲身填的空,可是沒有手指头印。如今的难题是她到今日还没有还给,我能上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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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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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可以借款,一般情况下,贷款机构要求申请人是22~60岁的自然人,并且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良好的信用状况才能给予贷款。借款人需要有以下证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公司开具的正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社保等);
信用报告;住址证明(水电费物业固话等清单中的一种以及住房合同或者房产证);财力证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基金、商业理财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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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