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债务回收问题,大约2012年,一个朋友借给我60000个月,约定了一个月3个月的利息,支付了9个月的利息后,货币链断了,没有支付,反复推还,2016年,电话联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信息,家庭地址怎么?

2020-03-29 08:3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公司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  
    (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  
    1.电话催收付款。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专业知识,比如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二是谈话技巧比如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2.信函催收付款。信函催帐有以下的优点: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非常正式的,最重要的是信函是诉讼时效中断非常有效的证据。  
    3.传真催收付款,传真的最大优点就是速度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让客户了解您的要求。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比较正式,能给客户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另外,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商业惩罚措施。商业惩罚措施包括:一是停止供货。停止供货不仅是一项商业惩罚措施,更是降低信用风险的一种手段。二是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逾期帐款利息销售合同中一般都规定有延期付款的利息,供应商有权收取。  
    (二)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法律诉讼法律诉讼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有以下几个:  
    1.委托专业合法追帐机构进行追收(比如律师)供应商把逾期帐款委托给律师追收是一种商业性的惩罚措施,同时也是供应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2.诉前证据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反诉请求。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  
    3.诉讼财产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但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公司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一)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 约定个人债务利息要注意什么:  
    (一)要注意未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借款人应否支付利息的问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与金融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借款合同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借款人都需要根据借款的期限等情况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这主要是因为金融机构一般都是盈利性的,要通过贷款收取的利息来获利。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则不一定要支付利息,因为许多情况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是出于盈利目的,而是出于亲情、友情等等情感因素。当然当事人也可以约定支付利息。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息借款,借款人可以不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二)要注意没有书面约定但对利息存有争议的问题。  由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多为急用,且多发生在亲友之间,所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采用口头约定的形式比较普遍。合同法对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最高法院的审理意见中对此做出了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近年来各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不尽相同,在审判实践中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另外,个人借款关于利率的惯例是约定俗成的,生活中的利率又习惯称几分、几厘等。月利率最多见的是按本金的百分之几表示,百分之几,为几分,通称月利几分。此外,月利几厘按千分之几计算,年利几分按十分之几计算,如当事人约定月利五厘,即本金一千元,每月利息五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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