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你好!我觉得资询下车祸事故的有关赔付难题

刑事辩护
2020-03-29 09:3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呢?
    一、医疗费(治疗费):指受害人实际治疗支出和再次治疗支出的总和。需要提供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用药明细等相关治疗证明。
    二、误工费:指受害人误工期间固定工资额度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疗养期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每日实际工资(月工资需要÷
    21.75天)×误工天数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可以提供收入证明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月÷
    21.75天×误工天数(但最高不能超过3倍上一年度行业工资标准)
    3、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受诉法院地或受害人户籍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户籍地或受诉地不同标准,标准以高的计算)
    4、受害人属于农民无业人员: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5、受害人属于城镇无业人员: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6、受害人属于个体工商户: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上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被护理人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和疗养期限证明。护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1、护理人员固定收入:可以参照误工收入计算。
    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但可以提供收入证明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月÷
    21.75天×护理天数(但最高不能超过3倍上一年度行业工资标准)
    四、营养费(后续疗养费):指伤者在治疗及疗养阶段需要一些辅助治疗的费用。正常不超过医疗费的百分三十。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为15元/天)
    六、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总和,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包括。需要提供车票(不必要包车费用排除),机票(国内只能以火车票计算)等证据材料。
    七、其他相关费用:如鉴定费、住宿费、拖车费等,以实际损失为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算死者遗产,这是因为,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是公民死亡后对死者家属的补偿,所以不是遗产。但分配的时候,会参照遗产处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交通事故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但拿出的数据需有理有据!
      首先你们是经过交通部门鉴定过,对方是负全部责任,(附上鉴定书),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 一,先由酒驾方的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二,剩余的部分,按事故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
    三,如果有商业险,按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办理。
    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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