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服刑前印刷了2万张透明卡,家人不知道那件事。 现在他正在服刑,银行追缴了4万多人。 根据刑法第196条提出的诉讼。 对不起: 1、受刑期的借款是恶意的吗2、刑期xx没有通知家人他借银行的钱,可以免除利息吗? 3、xx卡当时有几个人合作投资,不是为了家庭生活,而是现在夫妻离婚,对前妻负责吗?

离婚
2020-03-29 12:5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透支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还钱的问题,一旦还不上,银行可能会起诉你要求还钱,如果被认定为恶意透支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论怎样,还是要想办法还钱;可以和银行协商,如果协商妥当,可以分期换,但是法律没有规定银行在债务人换不了钱的情况下一定要让债务人分期,而且如果让你分期还,经办人员还需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银行很难同意分期。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
      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实体法规定(如合同法)所确定的利息。
    例如:一份判决确定,债务人应支付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的利息。那么,在本案中,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就是一般债务利息。
    应当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金钱给付案件都有一般债务利息,侵权损害赔偿等案件通常就没有支付一般债务利息的内容。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因迟延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而应多支付的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单独的计算方法,与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没有关系。通俗地讲,就是两者“各算各的,互不影响”。具体而言,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数、起止时间、利率等计算;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根据本解释规定的方法计算。
  • 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分为两种:
    第一,对外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对内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依约定比例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因自己过失致合伙企业发生损失的需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