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00平房超市租用余下的5年房东取消合同收回房子,合同只有固定付款合同,请修理和其他补偿?

2020-03-29 14:09: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定金是担保的形式之一,作用是指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履行,那么,其担保的范围应当是全部债务。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依照公平原则,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计算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所以,笔者认为那种认为合同部分履行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观点是错误的。
  • 装修公司的行为虽然存在着种种违约情形,但本案尚不构成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法定解除条件,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若以合同法第286条规定解除合同也是可以的,但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还是要求解除合同你可以选择适用。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失。
  • 租房合同约定了租赁时间,房主要求承租提前搬出,房东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所在城市的《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相应规定,以及一般惯例来协商解决,更重要的是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合才能变更或撤销合同。否则,租赁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拒绝搬出,直至延至合同到期。
    房东要求承租人提搬出,一般是承租人存在了不当行为或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能解除合同的情形,也可能是房东要出售房产。如果是前者情形,房东有解除合同理由时房东应当无条件搬出;如果是后种情形,承租人完全可以拒绝搬出。
    按照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便房东将房屋出售,承租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直到房屋租赁期满。对此,买受人应当明白法律关系,如果他明知有承租合同没有到期要坚持买受,买受人则要自担风险,买受人更无权让承租人搬出。
  • 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