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二胎是2015年10月24出世的,如今户也到了,昨日计生办说要处罚,她说不缴立即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卡上富有就立即扣。就是说想资询您一下。

其它
2020-03-29 14:2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二孩政策”,对于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是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的,办理入户是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而其出生时候不符合当时国家政策文件的,即使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才办理入户,还需要根据小孩出生当时的计生文件收取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国家政策提及的“上户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国家婚生的第二个孩子,而不代表2016年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对于所有二胎的孩子申请办理入户都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因此当地计生部门是有权根据相关的情况对于公民办理入户时候收取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 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依法由计生主管机关作出征收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执行,如果当事人拒绝执行,计生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受理违反计生政策的相关诉讼。
    法律链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劳动争议案件有前置程序,即先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不能起诉,只能申诉)。
    超过15日没有起诉的,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向法院起诉的程序:持仲裁书、仲裁委员会的送达回证、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然后按法院的指示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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