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谈恋爱中的资产来往 另一方规定我偿还那时候帮我买的手机上6000元 在一起的情况下不提钱 一提出分手就要还款 我认为不归属于贷款不可还 但另一方一直纠缠不清叫还款 说要提起诉讼我 另一方不清楚我住址及所在单位 只了解名字电話 并威协说要搔扰我们家人

2020-03-29 14:4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对方自愿花的则不用偿还,你没有义务还钱。如果你是借对方的钱则对方可以要求你还钱,但对方需要举证证明。
  • 1 欠款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但若是刑事诈骗,则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受理。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 存在担保的借贷合同,贷款人没有按时还款的情况下,要看担保人签署的协议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连带担保,借款人和担保人会同时被执行,账户会被冻结,资产会被拍卖。
    一般担保的话,是先向借款人追索,不足部分向担保人追索搜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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