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在2012年向信用社贷款,我的母亲在2016年初与我的父亲离婚,离婚协议表明我的父亲有他的所有债务。现在我的父亲已经离开了,我的母亲和我无法偿还债务。如果信用社要钱,我和母亲可以接受所有的债务并拒绝贷款。在18岁的时候,信用社能够把我列入我父亲的债务黑名单。

离婚
2020-03-29 15:1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但是父债子还是附条件的。《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
  • 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
    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
    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7日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债务分配作出明确规定。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司法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