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斑马线撞人是因为警察队全体负责人在医院一周后死亡是因为交通事故被判有罪吗?

2020-03-29 16:0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警肇事罪基准刑是三年以下,但肇事逃逸至人死亡或者其它严重情节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赔偿问题你最好先了解一下对方的保险情况,如果是全险民事赔偿应该不成问题,但如果保险不齐就要考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能更为有利一些,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包括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二次治疗费,构成死亡、伤残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必要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 积极赔偿只是解决了民事上的责任,其是和刑事责任分开的,不过积极赔偿可以作为法院酌定量刑的情节!无证驾驶,造成交通肇事致人当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驾车逃逸,于嫌疑人刑罚不利。
    如果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如果其自首,又积极赔偿,积极悔罪,可以争取缓刑,相关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就是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问题的回答。
  • 交通肇事后造成人员死亡的。根据《刑法》规定是要被判处刑事处罚的。那么,在肇事后自动投案的,可以减轻刑罚。肇事后自动投案认定:
    根据刑法67条第一款关于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交通肇事自首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方面是交通肇事后需自动投案,另一方面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则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5、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6、公安、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7、因特定违法行为在被采取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内,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主要构成特征包括: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即有违章行为,并因此发生重大事故。
    (2)行为人主观方面是过失,即对自己违章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有一定认识,但主观上却疏忽了。
    (3)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骑自行车者、行人、车主等非交通运输人员。这就是说,交通肇事罪并不是机动车司机的“专利”,任何人都有犯交通肇事罪的可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