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通过中介买二手房是卖方的问题,没有成交,可以退还中介费吗

2020-03-29 17:0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在房产交易中,若是购方:
    1.交易时有契税,合同价款的3%-5%,如果是购入90平米以下的唯一住房可按1%征;如果还是经济适用房,可再减半征收
    2.如果你购买的是个人的二手房,如果对方购房不满5年且不是对方唯一住房,那么,对方需要交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一般会转嫁给购方负担。
    3.购买下来了以后的会涉及房产税。如果你是出租,会按租金的12%征房产税,营业税是3%减半征收,城建税是7%或5%或1%,教育费附加是2%,个人所得税是租金扣除税金、修缮费(次上限800)、费用800后减按10%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你是自用,免房产税不涉及营业税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购买下来不出租也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则要按房产余值(原值减去当地的扣除比例额)的
    1.2%按年交房产税。
  • 如何确保交的中介费安全:
    1.下设贷款或担保服务子公司是一些房屋中介公司经常使用的办法,购房者在支付房屋中介费时应注意不要将钱款直接交给这些公司或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
    2.而应交给房屋中介公司的财务部门或通过银行转账到房屋中介公司账号,同时应要求房屋中介公司开具正规的发票;
    3.如果购房者认为中介公司的收费不合理,可要求说明多收的房款从何而来,这么做是否有法律依据,有无政府文件予以支撑,如果有,那么请说明是哪个部门的规定,消费者也可到该部门取证;
    4.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保留好中介费的收费凭证,以保障日后维权时可以找到必要的证据;
    5.购房者应努力与房屋中介公司总部或上层管理人员沟通,协商解决收费争议;
    6.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向发改委、住建委、消协反映情况,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二手房买卖中介违法行为: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不让买方与卖方见面,不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直接向买方收取房款,一般二手房中介公司都称将卖方的房屋收购,他们有处理权。二手房中介公司收取交易的差价作为自己的收入。  二手房中介公司几种操作方式的法律效力问题。目前房屋二手房中介公司介入二手房交易的程度比较深,这其中既有正规的大公司,也有良莠不齐的中小公司。这些公司在二房交易过程当中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与买卖双方交易:  
    1、二手房中介公司按成交价收取二手房中介费,为双方提供信息,并代办过户手续或贷款手续或垫资等;  
    2、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不让买方与卖方见面,不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直接向买方收取房款,一般二手房中介公司都称将卖方的房屋收购,他们有处理权。二手房中介公司收取交易的差价作为自己的收入。  第1种交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第2种交易方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二手房中介公司称收购了卖方的房屋,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将卖方的房产证更名为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名下,二手房中介公司再以自己的名义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权利的主体不一致,根据《合同法》第132的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二手房中介公司对所出售的房屋没有处分权。如二手房中介公司的确从卖方手中购得房屋,那么也应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产权证,二手房中介公司如未办理产权证,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
    (六)款的规定: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二手房中介公司是受卖方委托卖房,那么二手房中介公司与卖方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二手房中介公司本身不应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这时卖方即真正的房主才有权利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中介公司为了利益的需要,经常混淆不同的法律关系。  总之,二手房交易的法律问题不明确的比较多,希望参与二手房买卖的各方当事人了解二手房交易方面的法律规定,也希望各地法院对二手房交易的法律问题做一专题调研,统一裁判的标准和尺度,以利于社会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符合法律发展的潮流,也符合社会各界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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