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植物温室合同的工厂工作到九月份,但我欠我一万多,我们没有合同和协议,我们能赢得起诉,谁来支付费用,你能要求利息吗?

2020-03-29 17:1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存在房屋租赁关系的,应当依法进行辞职,但是如果房屋租赁没有合同,但是当事人能够用其他证据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仍然是可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因此,通常情况下,最好能够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的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有利的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清楚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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