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民65岁,没有劳动合同和商业保险,在工作中突然死亡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9 17:41: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并非所有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用人单位都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法理依据是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依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这是对用人单位可以较严格的法律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是否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社会保险费情形的,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呢?在用工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其基本义务。
    但是,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不缴纳或者拒绝缴纳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
    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实践中,对于因客观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就非主观恶意的情况进行举证说明。
    确系客观原因所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不能等同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劳动者据此主张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本案中,公司已为鲁某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并持续为申请人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虽存在2个月的漏缴行为,但系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交接失误引起并且事后也采取了补救措施,可以判断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因客观原因漏缴社会保险费”不具有同等性。对此漏缴社会保险费问题,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向相关经办机构投诉等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 解除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注意: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还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劳动法》中第26条第2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当成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这种规避法律约定的终止条件,是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小刘与一家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却遭解雇,公司的理由是小刘不能胜任工作,因此公司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补偿金。
    但是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 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折现补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辞职没有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