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公司将不注销,本月关闭,但公司没有正式通知说停职,老板只是在小额信贷集团里让大家休假,时间不是,老板最近说员工的工资在七月份按卡会计,请问这情况合法,谢谢!

2020-03-29 18:2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倒闭,劳动局不会给职工发工资。  公司拖欠职工工资,无论其倒闭与否,均应由公司支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政府负责劳动换人社会保障的行政部门,负有监督职责,并无支付工资的义务。
      公司倒闭的,应当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拖欠的职工工资以及因为破产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从资产处置的收入中优先支付。  附:《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只要公司没有倒闭并且宣布破产,没有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单位就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您有两种选择方式,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对方支付工资,对方没有及时支付的,应该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加付赔偿金。
    其二,可以就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以维护合法权益。
  • 进行破产清算,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是第一赔偿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的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可与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公司注销的,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被注销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公司注销后,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对员工工龄进行连续计算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连续计算工龄的,则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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