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买的二手房,房书已经贷款了,贷款有期限吗?超过几天就不能融资了

2020-03-29 18:30: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
    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
    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在我国,这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合同法》,而《合同法》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所谓“意思自治”指的是,法律不干涉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充分尊重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标的及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一般应当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定,但是没有约定的,合同并不是当然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采用合理的处置方式,如:对于付款时间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付款,这里的合理时间并没有绝对的限制,也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没有约定过户时间的,如果对方已经付款,就推定付款后,就应立即采取过户行为,如果对方还没有付款,卖方可以对方没有付款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即使没有付款,就办了过户手续,也不见得就一定会有损失,只是增加交易风险。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对于有些约定不明的合同却不容易找到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处理起来就比较困难,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原则是: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引起的纠纷宜认定为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
    对于合同约定不明双方都有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当事人责任都是不合理的。
  •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  
    1、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  
    2、按照银行规定须向银行交纳银行卡、折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3、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且贷款发放银行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借款人本人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同时必须注意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无法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4、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或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可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由还款操作手册》办理相关手续。
  • 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需的条件:
    1)企业至少成立三年;
    2)近半年开票额不少于150万;
    3)有固定经营的场所;财务状况良好;
    4)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贷款期限及额度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额度一般为10-100万;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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