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金1800,签订1年合同,按押只住3个月,6日付房租,6日搬家,房东请水电费,可以不付吗?

2020-03-29 19:17: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先催告,要求在合理的期限内缴纳拖欠的租金。催告期满仍不缴纳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不交房租,构成合同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去出租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合同的约定解除之情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 你好,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约定的协商解决。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未住满合同期限不退押金,则房东有权不退押金。如果没有约定,你们则可以协商解决。

  • 租房合同违约金如何收取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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