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诉讼离婚多久才可以接到通告开庭审理?我的案子早已提起诉讼两月了,到如今我也没有接到通告通电话给庭长,他一次次的拉开,一会儿说去开庭审理,一会说驾车,一直找托词。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离婚
2020-03-29 19:16: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正常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离婚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起诉离婚流程: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经过诉前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向法院起诉分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审理期限建议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在审理期间,如果证据复杂、众多,可以单独进行质证。另如财产评估、鉴定等不计算审限内,如当事人双方就财产问题争执大,可就离婚问题先行裁判,财产分割另行审理。
    如果被告方经传唤未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可公告送达审理、判决(开庭公告为60日+15日答辩期+30日举证期,判决公告为60日+15日上诉期,不计审限内)。
    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方在半年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特殊情况除外,如虐待、重伤害等)。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不得起诉离婚(流产也不可以)。
  • 首先,结成夫妻后,一方有外遇的,是对配偶的背叛和不忠,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出轨的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还可以单方面去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单方面起诉离婚后,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可以先确定是否属于以下准予离婚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一方有外遇,并且与他人非法同居的,那么被起诉后即可能会被判准予离婚。不过,实践中,为维护婚姻家庭,往往会给出轨方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并且双方确无和好的可能,法院即会判决双方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