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丢了劳动合同书去了哪个部门,要花费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9 19:23: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想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

  • 1、房屋买卖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 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 劳动合同丢失,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范围的,那么劳动者不在裁员规定范围的,就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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