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已移交法院一个多月,迄今为止没有信件,将调解或将提出,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其它
2020-03-29 19:5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目前涉及到执行问题,如果被告的亲属同意按协议履行就可以。如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遗产,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离婚案件立案一般可以委托代理人,但开庭时当事人应出庭。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具有特殊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除此之外,有的法院出于慎重考虑,立案一般也都要求当事人本人亲自去。

  • 一、法院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审判员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二、《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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