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不想辞职,我上个月还欠着工资,我想做什么?

2020-03-29 21:5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有:
      
    1、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申请仲裁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辞职。
  •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 银行贷款没还,已被法院起诉,工资卡会被冻结。诉讼进入执行阶段时,会冻结借款人的资产,此时不仅可能冻结你的工资卡,还会冻结你的其它银行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4]15号)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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