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4年11月向执行人借出40万人,期限为半年,他以房子作抵押,期限届满后多次催促,申请强制执行,租赁期限在抵押前冲出期限为20年的合同,租赁费一次性支付,知道执行后如何与外人勾结,我想 怎样才能辩论真伪? 谢谢律师帮忙,让我跪下

2020-03-29 22:2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设备租赁的期限,租赁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约定是有效的,超过租赁合同的期限约定就是无效的,转租人只有在自己约定的租赁期限有发言权,除了约定期限就失去了发言权。
  • 关于怎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解答如下: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 您好先写明债务人和债务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性别身份证号等然后需要写明先相关的借款信息包括借款金额用途利息借款期限等同时需要规定出现例外情况或者违约情况时的违约金的数目违约赔偿等还需要写明贷款人权利和义务还需要写明抵押物是什么最后双方的签名协议签订日企地点等盖章有的话也可以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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