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停职多年没收失业金,现在还能收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9 23:5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的。

  •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 领取失业金的手续: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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