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为3个月,签合同时说正式劳动者给我保险,现在正式劳动者一口气扣除4个月的保险,现在试用期也从我开始交保险,以前别人不能交,可以交保险,但我以前没有工作,一次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30 05:3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局方面表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补缴,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但是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因为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导致参保人中断的才可以补缴。
    并且,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后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试用期要交社会保险吗,  试用期是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法有明确规定,而且2008年1月起实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中也有规定,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定合同,办理招工否则将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以及双倍工资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必须按规定为职工参保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下列人员不在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之内:  
    1、外方人员(不含德籍和韩籍)和港澳台人员;  
    2、再就业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3、参加劳动实习的大中专、技工学校的学生;  
    4、承包本单位工程或运输业务等,劳动力不由本单位直接组织安排,如农村搬运队、建筑队人员;  
    5、招用的因原单位停产、放长假、下岗等原因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社会保险是指什么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 1、按照2011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用人单位30日内,工伤员工或者其近亲属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依法认定工伤后,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认定工伤后,还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并依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5、公司没有投保工伤保险,工伤员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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