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A完婚三年,孩子如今1周3,人们办了结婚证书,可是我的户籍没迁到男性家,我儿子到现在也没上户口,在异地打工赚钱。现在我想身背我A把孩子户籍上到我们家湖南省,我A江西省的。那样行吗?必须些哪些直接证据,材料?

2020-03-30 05:5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已出嫁,但其户口未迁出,且其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生活,具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农村农业户籍妇女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地分配有生产资料,应视为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享有获取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已经出嫁为由排除其平等获取集体收益的权利。
  • 协议离婚制度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离婚后户口没迁出债务不需要一起承担如果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仍可主张已经离异的男女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方可以在承担还款责任后、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文书向另一方追偿,与户口是否迁出没有必然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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