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转让商店的房东不在合同上签字,房东说转让商店的只有一半人

2020-03-30 06:5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联系方式写在甲方乙方后面即可,要不下面太乱,又要签名又要按手印。
      
    2、一般的大写在前,小写在后面的括号里。
      
    3、既收押金,又收定金,两者有些冲突,建议把押金转为定金一部分,你的目的也是到时候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押金,又不退定金,所以直接收定金即可。
      
    4、你这定金的性质是解约定金,谁提出解约谁要损失定金的利益。
      定金罚则是指付定金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对方定金。你这定金条款第五条不合理。
      
    5、第五条,双方借故解除协议,借什么故?
      
    6、定金到时候直接转为合同款?还是退回?建议详细约定。
      
    7、费用约定了两次,繁琐。
      门面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费用并开出收据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
  • 按照目前的法律和政策,期房不能再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转发关于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要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以及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位)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将以上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 在具体实践中,租房者与二房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房客可以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以对照是否为房东本人;
    2、如果对方亮明自己“二房东”的身份,房客需要查看原房东手写的同意转租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尤其要确定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不早于房客与二房东合同的终止日期;
    3、就算租客与二房东相熟,也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
    毕竟,相比原房东,与二房东签约面临的是三方利益问题,需要更加仔细;
    4、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5、找一家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
    最大程度地帮助租户维护自己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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