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办结婚证,办了婚宴,生孕一小姑娘,小孩出世六个月,协议书分手,小孩想随妈妈落户口,如何申请办理?出生证上带彼此信息内容!必须处罚吗?必须男性相互配合吗?假如不相互配合该怎么办?

2020-03-30 09:4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结婚证时少不了结婚证照片,结婚证照片要求怎样?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长×宽)6cm×4cm。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 在该前提下,当事人是不能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户口的:  
    1、当事人可以在当地实现就业后,先把户口迁入地用人单位所在地挂靠;  
    2、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再换“购”面积符合当地购房入户要求的房屋后,再把户口迁入到房产所在地入户;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买房落户,是大多数人选择的一种落户方式。买房迁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1、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新房拿到房产证,二手房已完成过户);
    2、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和商铺不能落户,目前个别地方放开了落户限制,公寓也能落户),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
    4、外市人员要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这个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
    5、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所不同)。
    二、买房迁户口所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
    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找开发商咨询吧,准备买房。
    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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