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习护士新年不给放假了 人们见习的护理人员都还没薪水 归还医院门诊见习钱??新年还不让我们放假了 我们一起值勤 那样的医院门诊算违规吗

2020-03-30 10:0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法规,春节放假期间,工资照发。春节假,在实践中一般包括以下两部分或三部分:一是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现为法定节假日;二是调休,是用春节放假前后的休息日上班来调休的。
    节假日和调休都是工资照发,不同的是加班时,节假日加班按三倍工资计算,调休的假期按两倍工资计算。三是单位自主安排的假期,上述调休,也可以说是单位自主安排的假期。比较特殊的是单位经营状况不好,或者恰逢淡季,单位会自主安排延长春节假期,这部分是不计发工资的。
    这种做法严格来说是不合法的,按照劳动法规,因为单位原因停工停产,单位仍然要支付一定比例工资。但因为这种做法符合大部分员工春节想多休息几天的需求,因此实践中很多单位这样做
  • 工伤劳动者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工伤保险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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