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外情有了孩子,第三者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2020-03-30 10: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关系中有孩子关于孩子问题: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居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新婚姻法规定是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抚养和监护孩子的法定义务。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第三者法律责任如下:第一,“第三者行为”具有违法性。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而且确立了一夫一妻作为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第三者”和夫妻中过错方的行为破坏了一夫一妻制,侵害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夫妻中过错方还违反了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
    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第二,“第三者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第三者行为造成无过错方精神和身心的极大伤害,同时对未成年子女教育和成长受到很大的影响,可见该行为造成了身份、经济、精神等一系列利益的损害。
     第三,“第三者行为”与婚姻关系无过错方所受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第三者实施了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如通奸、与有配偶者同居、重婚等行为,必然导致配偶身份利益受损,引起受害人的精神痛苦。
    所以,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与有配偶者为不正当婚外性行为即可认为成立因果关系要件。第四,“第三者”主观上存在过错。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合法婚姻关系,侵害配偶一方的身份利益,而希望或者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
    由此可知,在“第三者行为”中,无论是夫妻中的过错方还是“第三者”,是侵犯配偶权的行为,是民事侵权行为,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应对第三者行为应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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