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知道离婚的法律知识,对。 我丈夫和我姐姐离婚了。 因为两个孩子一直在吵闹。 但是我丈夫说需要两个孩子。 但是丈夫说希望我姐姐每个月给孩子1000元的抚养费。 这个去法院的话可以不支付赡养费吗

离婚
2020-03-30 10:2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所需要的资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孩子由谁直接抚养,与孩子的年龄和父母双方的收入、职业、道德等有关。
    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
  •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个人清偿。
    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愿归还赌债,完全可以不予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