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取保侯审的,人民法院如今要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后我是在家里等裁定吗

刑事辩护
2020-03-30 10:5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在进行了上述判断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说明:
    1、即使不提出取保候审,一旦被羁押的期限到期,办案机关就可变更为取保候审。
    2、如案件不涉及经济,保证金为2000——50000元,如果涉及经济,按涉案数的1——3倍确定保证金
  • 关键是否符合取保条件,开庭还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核起诉,法院才能开庭。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向司法机关了解案情,马上去会见犯罪嫌疑人,搞清事实,才能正确告诉你结果,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争取取保候审和从轻处理!关在里面的人是非常希望得到外面的人情况和帮助。唯一能探视会见就是律师。
  • 第一,关于您所说的保释,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内应该称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够适用。按照法律规定,只有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四种情况下才能够办理取保候审。根据您的描述,您一方的人数虽然相对较少但是双方的总人数较多,由此而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所以立刻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并不高。从实践角度来是否同意取保候审是办案机关的权力,也就是它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相对还是较为主观的。第二,至于您所说的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案件的事实已经由公安机关调查、检察机关起诉了,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有利的情节比如坦白、自首等行为都是在案件发生时或者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的表现,作为案外人,行为人是否对于公安机关的审讯坦白了是无从知晓的,也就是说有利的可能性很小。唯一可以争取的点就是积极对对方进行赔偿获得对方谅解,除此之外基本没有什么有利的方法。
  •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构成犯罪的,以后仍然要被法院判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如果经法院审查不能适用缓刑的,法院一般会在开庭之后先行决定逮捕被告人,从而出现了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院开庭后即被收押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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