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当我的车变绿的时候,左边向左拐的电池车撞上了我车左边的门。我该如何处理这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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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在
交通事故赔偿后,在补偿办理
工伤事故赔偿。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由于
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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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鉴定结论为轻伤或者重伤,则构成刑事案件。在民事赔偿方面,《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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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你有责任才需要赔偿,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
2、你有责任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2)营养费。
(3)误工费、护理费。
(4)交通食宿费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
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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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