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觉得问一问81000元一个月薪,扣完个税还剩要多少钱拿到?

2020-03-30 11:56: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照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各项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应分别计算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 3500元或4800元)*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注意,速算扣除数是指在采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额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采用全额累进的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征税额以后的差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全年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以及误失)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注意,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 000元每年,即3500元每月。个体工商户拨放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
    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每次收入不到4 000元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 - 800元) * 20%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率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 (1- 20%) * 20%????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 * (1- 20%)*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以上就是个人所得税应税额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 在一般的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别申报纳税有利于节省税收。
    工资和薪金所得的筹划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纳税人必须确实处于税收法规界定的特殊困难之中,没有出现税法规定的这些特殊困难,这种筹划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其次,这种筹划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步骤进行。没有纳税人的申请,税务机关是不会特意上门帮助解决的,因而提出申请是必要的,不提出申请或未经税务机关的核准就自行延期纳税,可能的后果就是遭受税务机关的严厉处罚。
    最后,纳税人要能清楚地计算出自身的个人所得税的各种计算方法,并能依此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权衡税负的大小,创造一定的相互转化条件,才能确保筹划成功。
  • 承房产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继承人的不同要缴纳其他税费,例如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而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除此之外还有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等。  相关法律可参考: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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