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结婚证,我怀孕了,并休了产假,但在正式喝酒之前,我还没有休婚假。我可以问一下我是否可以休婚假吗?

2020-03-30 11:5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异地能不能领结婚证的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想和相爱的人步入婚姻生活,成为合法夫妻,当然要先领结婚证啦。
    1.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的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上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3.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及声明书进行审查,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工作人员会在结婚证上加盖公章并颁发给你们。结婚证就办理成功啦。
  • 这个问题有关事实婚和法律婚,如果他们两个的假结婚是在1994年2月以前,并对外以夫妻自居,那他们是事实婚,不是假结婚,而是真正的成了婚。之后的“假结婚”就不是结婚了,而是同居了,同居关系可随时解除,不过这个有关财产、孩子的处理参照婚姻法。
    具体要不要判刑,依他们两个的争议和其婚姻状况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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