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母亲去世了,她生下了一个由九个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父亲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位,我是唯一的孩子,因为有权委托我的父亲处理我母亲的财产,如分离我母亲的财产,我问是否应该正确处理这样一份放弃继承法律的书面协议。

2020-03-30 12:0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放弃继承权之后又反悔想要撤回放弃继承权的,能不能再次取得继承权首先需要看遗产是否已经继承分割完毕。  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的,就不能再反悔了。  如果继承还没完成,那么放弃继承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放弃继承权,法院再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一般情况下,协议只需要双方签订而不需要第三人见证或公证,但律师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的话,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内容,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只不过也要看合同内容、性质及法律规定,如果是不违法的合同,有双方的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只不过如果合同内容涉及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那就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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