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个初中生被殴打,现在住院了。他因手臂受伤不能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对方应该如何补偿?另一方是成年人。

其它
2020-03-30 13:0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伤,首先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属于轻微伤应当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应当判处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 没签劳动合同和被人打伤是二回事。
    1、没签劳动合同,可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如没缴社保,可主张单位为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2、被人打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经司法鉴定达轻伤以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当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抓紧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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