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2014年1月起租了一所房子,我付了一年的房租,只有一个月,房东让我搬家,她把房子卖给别人。我们有一张房租单。现在她让我在一个月内搬家,总是骚扰我,怎么办?请回答,非常感谢。

2020-03-30 13:4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商品房租房合同应该立马交房租吗,  
    一、签订商品房租房合同应该立马交房租吗  建立在租赁双方诚信的基础上面可以协商的,可以租方搬进房子就付,也可以签订合同的时候就付。  
    二、房屋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承租人的义务按合同要求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物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另外在合同中还要规定双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及争议的解决办法。
  •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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